你好律师想咨询婚姻方面的事,离婚女方想要孩子男方不给这怎么半
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扶养权,可来电详谈帮你研究一个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