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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我驾驶半挂货车,途经228国道灌河大桥时,因大雾

12月21日,我驾驶半挂货车,途经228国道灌河大桥时,因大雾 12月21日,我驾驶半挂货车,途经228国道灌河大桥时,因大雾,发生9车追尾事故,后经保险公司定损,现在车以修好,但交警就出据事故证明,说这起事故无法判断事故责任,保险公司现以无事故责任认定据赔,我车是最后一台,,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6-01-29 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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