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需要给钱,但对一直在照料他的小孩,从情理上建议给点劳务费和辛苦费。
若对方不给小孩,可以报警或起诉。
追问:你好,我再问一下,那她可以告我老公重婚罪吗?
回答:只要你老公没以夫妻名义与她同居,就不构成重婚罪,不用怕。
追问:你好,那怎么才算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呢?他们在一起同居了一年半,那算不算是重婚罪呀?他要是告我老公重婚罪我们应该怎么办?不过我们是去年年底结婚的,告诉她我们结婚了要和她分开她不相信,我老公是前年4.5月和她在一起生活的,现在我老公不在和她一起生活,她不给孩子,孩子还在她那里,她那里的房租也是我们交的,生活费也是我们给的,她现在就是叫我们给她10万元就给我们孩子,否者不给孩子,要不就让我们离婚,让我老公和她过,我们刚有小孩三个月,我们该怎么办?
回答:在和你结婚前,你老公是离了婚的,也就是说是未婚,只是男女朋友关系,不存在重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
追问:你好!我老公是和她同居期间又和我登记结婚,和我结婚后就和他结束了同居关系不过我老公的儿子一直在她那里。这样算不算重婚?
回答: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她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