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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具了借条和担保条各十五万,现在甲起诉要求我还款。 2010年
我出具了借条和担保条各十五万,现在甲起诉要求我还款。 2010年 我出具了借条和担保条各十五万,现在甲起诉要求我还款。
2010年,我和甲共同将自己的钱借给了乙,我由于文化水平较低,在甲要求下作为中间人给甲出具了借条和担保条各一张共计三十万。借条上写的借款人是我的名字;担保条上没有借款人签字,只有我的担保人签字。我有人证若干可以证明钱款未经我手,是由甲同证人丁共同送到借款人乙处。在借款期间,甲共计收到利息12万。乙涉及非法集资卷款携逃。甲现未起诉乙而直接起诉我偿还本金30万和按照银行利息赔偿共计五年的利息。我应当承担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6-01-29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