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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的产假问题

女教师的产假问题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共五个月,如遇寒暑假,假期顺延。这个规定是所有单位都必须执行,还是各个地方看情况执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yyaz……(北京)
提问时间:2011-09-05 12:31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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