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法院于2011年判决我与前夫离婚,我们的孩子由我女方抚养,判
法院于2011年判决我与前夫离婚,我们的孩子由我女方抚养,判 法院于2011年判决我与前夫离婚,我们的孩子由我女方抚养,判决规定男方每周要探视孩子并于寒暑假期间要将孩子接去共同居住。但至今男方没有履行探视的义务,只在相隔很长时间才来探索一次并且每次不超过一天。孩子非常希望和父亲相处,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规定男方执行探视义务,或者是否需要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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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6-01-29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