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协议代替借条的法律效力和存在的问题?
此协议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该份协议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包括资金用途,若该份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下做出的,该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代替借条。
其次,按照最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24%,即每月的利率不得超过2%,因此,将管理费和利率放到一起这样不会被支持的。
再次,预先扣除利息是不合法的。合同法第二百条规定,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如果扣除,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和违约金。
最后,关于担保人问题。必须有担保人签字盖章,且对担保事项要明确,如果不明确担保事项仅是签字,无法定为担保人并承担担保责任。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我的补充: 2016-01-29 15:49
根据物权法及担保法规定,经营权因属于无形资产,不能办理抵押,因此,建议您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可以以实物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手续。
我的补充: 2016-01-29 15:49根据物权法及担保法规定,经营权因属于无形资产,不能办理抵押,因此,建议您要求第三方提供担保的,可以以实物进行抵押并办理登记手续。
你好
1、这份协议是否可替代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你的这份借条名义上是融资协议,但实质上还是民间借贷关系,协议仍然有效,但是由于协议实质为借贷关系,所有,根据相应法律规定,有些约定是不合法的。
2、其中关于管理费?利息?违约金?
关于管理费和利息。你将2%的利息与1%的管理费分开来计算,但是管理费实质上还是利息,所以,本协议的利息实际上达到了月利息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所以,对于36%的年利率,如果借款人已经支付,那么法律仍是保护的,但是如果借款人未支付,那么贷款人只能要求借款人支付24%的年利率。
3、关于违约金。
违约金在法院审判中,最高只能支持到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而且利息是包括在违约金范围之内的,所以,在利息已经达到36%的情况下,再约定违约金已经超过了国家标准,所以,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不合法的。
4、以及提前支付的费用及利息是否合法?
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所以,预先扣除利息是不合法的,法院会以你实际交付给对方的钱数计算本金。
5、另外,公司是不能以自己的经营权提供担保的,只能以公司的资产和信誉进行担保,你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公司以其土地、房产、设备进行抵押担保。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如有疑问,可以追问,继续为你解答。
份协议约定了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包括资金用途,若该份协议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下做出的,该份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代替借条。
协议有效。
月利息超2%的部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