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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执行问题

关于执行问题 2010年10月份,我哥出了一次车祸造成头部脑出血几处骨折(重伤)人昏迷不醒住院2个多月。住院费用3万于元
,出院后医生让休息半年。  
   由于肇事方的态度冷漠,我们对持公堂。法院审判后判决对方(对方全责)应陪付我们住院+误工+营养费40900元
   对方服从判决就是不给钱。
   于是案子移交执行厅,事过半年案子一直没有进展,我也多次找有关执行人问情况。执行厅说:让我门找到肇事着他才好执行。我的问题是,是不是该受害人出面找到肇事着,执行人的意思是如果受害人没办法找的肇事者,案子就没发执行,找人是受害着的事。还是执行厅的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wei0……(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9-0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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