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商场管理不善导致亏损
商场管理不善导致亏损 今年6月份转让下来的店铺,因为商场人气很少,大概开门的商铺只有不到30%,且每次发来的缴费单都有问题(六月不用交房租,七月只交半月房租,但是每次都是发全额的过来)所以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交过,去管理处协商怎么交钱的时候,没有协商好,管理处停了店铺的电,现在店铺一直都关门的(8月17号到现在)请问要是我现在贴张公告表示等商铺商户开张率到80%以上在开门营业,在关门这期间如果商铺内有什么财物损失可以找管理处赔吗?关门期间是否需要承担什么费用(房租、水电、管理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NB6603()
提问时间:2011-09-04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