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 我递交辞职书不满一个月,老板让我与其签份协议要我三个月内不能不接公司电话,最后一个月工资在三个月后汇给我,如果不接他们电话,就有权不发工资给我,请问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签了后他就有权不发我工资吗?我们未签劳动合同,未买社保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雁(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1-28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