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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面包与摩托车擦了,摩托主责,我的适用交通法38条,对方在医院检查啥事也没有

我的面包与摩托车擦了,摩托主责,我的适用交通法38条,对方在医院检查啥事也没有 我的面包与摩托车擦了,摩托主责,我的适用交通法38条,对方在医院检查啥事也没有,我花去各项检查费1000。对方还要赔偿他20000元才销案协商不了。交警让交了6000押金,现在以过去两个月了,对方就这样不解决问题,我该怎么办?押金什么时候退给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孝感)
提问时间:2016-01-28 12: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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