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伤害
1、根据“进大门口时刮倒了大门将老太的腿意外砸断”的情况,你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依据是,《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应当由你承担责任。
由你承担老太的赔偿责任。
从你的叙述来看,你应该是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村里没有责任。
老太太没有过错没有责任,而究竟谁赔,要看老太太的选择,她可以告你,也可以告村委,也可以把你们一块告!但是最终责任会落在你头上。因为你是直接侵权者。
建议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要求赔偿,如果没有报警,由法院根据证据分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