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公司辞职还未批准(辞职报告交上去不足一个月),又看中下一个公司,能不能直接去?(下个公司急需入
可以和上一家公司协商的。
对方拖欠公司可以离职,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我的补充: 2016-01-28 18:11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依据该条解除合同不需要公司同意或者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