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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我的实际年龄十六岁,而身份证二十四

三年前我的实际年龄十六岁,而身份证二十四 三年前我十六岁,而身份证二十四,现在我要和他离婚,等告他当年强奸吗?我能要我的青春损失费吗?现在我们有个女孩一岁了,孩子我能要吗?孩子的抚养费能一次付完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n4983(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9-04 09:2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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