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面的未与电瓶车接触,而电瓶车主因急刹车跌伤。面的该负连带责任吗?
面的未与电瓶车接触,而电瓶车主因急刹车跌伤。面的该负连带责任吗? 面的未与电瓶车接触,而电瓶车主因急刹车跌伤。面的该负连带责任吗?
2011年8月1日,李某驾面的车在乡下公路行使,见前方一人骑电瓶车摇晃迎面而来,故赶紧刹车。对方也因刹车过急而跌倒。李某下车后发现对方酒气刺鼻,且受伤,遂打电话给医院及110。
当时,两车未相撞,且对方电瓶车与面的间尚有80公分的距离。请问:李某是否构成交通事故?李某是否须承担法律责任?或者李某是否须承担对方的医疗费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haix……(安徽-黄山)
提问时间:2011-09-03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