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婿是再婚,与前妻有个儿子判给前妻抚养,他只有探视权。同我女儿结婚后
女婿认为现在的家就是他儿子的家,这是对的。
这种想法绝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属于侵犯了你女儿的居住权,因为你女婿的儿子是判决给了他前妻抚养,他本人不是实际的抚养人,你女儿结婚时的条件也是这种条件,所以你女儿的家没有法定义务随时让你女婿来进进家门的,根本不是家庭成员的,要严格按照你女婿以前探视权的判决书去走,该怎么探视就怎么探视,否则就是侵犯了你女儿居住安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