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公司,甲占最大股份法人代表是甲方。由于甲方私自挪用公款为主要原因导致大半年后公司解散
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公司,甲占最大股份法人代表是甲方。由于甲方私自挪用公款为主要原因导致大半年后公司解散 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公司,甲占最大股份法人代表是甲方。由于甲方私自挪用公款为主要原因导致大半年后公司解散,甲方书面协议解散后所有工人工资及材料欠款和工地后续问题均与乙方丙方无关。 公司营运期间乙方找工人丁干活产生材料人工费月8000元,公司付了部分款还剩4800元未付,公司解散后甲方和工人丁说(未见面电话里说的)以后款项甲方个人承担并在之后支付工人丁1000元,承诺一定会还请但没具体时间,临近年尾工人丁要钱无果,甲方说会给但工人丁一直拿不到钱(期间乙方多次协助工人丁向甲方要钱),工人丁生气就找到乙方(由于是乙方当时找的工人),威胁乙方叫乙方还清剩下的钱不给就持续骚扰乙方到乙方家里要钱闹事。备注:工人丁无任何甲方及公司运营期间开据的欠款字据。 请问各位律师:再工人丁被动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这事?工人丁对于乙方的做法对吗?乙方应该还这个钱吗?对于工人丁持续骚扰乙方,乙方应该怎么处理?甲方这种做法这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453686610(安徽-宿州)
提问时间:2016-01-25 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