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国土证过户需要给原业主钱吗?

国土证过户需要给原业主钱吗? 我于2010年3月22日购买了一套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的二手房,购买的时候原业主告诉我房子只有房产证,国土证尚未办下来。今年8月初,物业电话通知我国土证已经办下来,要我到开发商那里领取,当时我在外地出差。等我8月30号去领取时,发现国土证已于8月15号被原业主领取(且国土证上的所有权人为她的名字),我与她沟通,她告诉我她只是只是转让了房屋的产权给我,但并没答应转让国土证给我,因此目前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她的,如果我需要国土证过户,需要再加5万元给她,或者以后我销售房屋要给她一部分收益,否则不会将国土证转给我。我想咨询她这个要求合法吗?我已取得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用房产证补办产权人为我的国土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午夜蓝雨(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09-02 10:4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