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在上班时间发生打架伤人
在上班时间发生打架伤人 是这样的,我婆婆50多岁,在一家私人开的养老院上班,任务是主要照顾老人,上个月24日上午大概8点30分钟与他的同事为倒垃圾的事情发生口角争执,还有可能是妒忌我婆婆当队长眼红,还有院长之前的挑拨说总婆婆走了她就可以当队长,结果那人就往我婆婆眼睛连续拳击3下,导致当时眼睛和脸部肿起还留了很多血,当时脑袋昏昏的,当时院长正在外面买菜,回来之后问清事情后并没有即使的报警,也没有即使的通知家属,也没有即使的送医院,说是说把中饭做完才送医院,还说人手不够,导致下午两点多钟才叫两名服务员送医院,当时艮服务员说要做什么CT啊,拍片什么的,当时我婆婆根本是神智模糊,别人说什么就怎么样,结果去医院就看了医生开了药就回来了,我婆婆和公公都是很老实的人也很怕事情,当时院长为后面的事情都铺好了路,让我婆婆跟别人说是自己创伤的,不是打架的,因为两个50多岁的人打架传出去不好听,结果我婆婆就听的了,想把事情化小。还有就是院长让我婆婆通知家属,我婆婆想我公公的手也受伤了,不想让他担心,同时也是因为我公公太老实没用了,当时服务员可伶兮兮的说要承担所有医药费,院长也说要调解,直到30号晚上我公公打电话过去听我婆婆的声音不对。然后她才说她被人打了,31早上我们去他们附近大医院等她,结果院长让一个病人自己打的过来,来的路上还给了500元,在检查的途中3次打电话问清情况。我公公也如实说了,鼻梁骨折,脑震荡,好像还有视神经错乱,中午我们从医院回来,让打的人负医药费就行,那人的态度不是很好,也不想付钱,就找院长支了工资500元,还找院长要她的身份证复印件,院长说她那边没有,我们当时就是说先救人,下午检查之后,回到养老院已经大概7左右,当时我公公,我,还有儿子一起去,院长请了一位我妈妈照顾的老人的女儿,是做妇产科的医生做公正吧,看一开门就说我们一家人是来示威的,语气比较偏袒那边的人,所以没谈拢,晚上8点41分钟我们离开时门是锁的,我们离开后他就把门关紧了,这月1号,也是昨天早上,她人跑了,中午我们赶到,包括我婆婆的哥哥姐姐。公公及我都来了,要院长给说法,结果院长推卸责任一干两净,说是你们自己解决,我把谈话的内容录下来了。没谈妥,我们找民政局,民政局说和他们谈谈,晚上我们报警。警察不管,我问过医生可能会有后遗症,我该怎么办才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谢其欢(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9-02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