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被前公司因财务问题起诉
被前公司因财务问题起诉 1.本人当初在职期间并不是财务出纳,本没有权限保管金钱等重要物品,只是名运营主管,上面还有经理,且工作认真负责,得到一致好评,每月业绩第一,经常加班,因公司编制不足一度一个人做三个人的工作,任劳任怨。
2.在职2月份的时候因财务离职,无人看管钱财(该金额为经理私自压下为保证业绩的钱款,称押账),后经理让本人经手保管公司的钱款(无保险箱,仅一把抽屉的钥匙,且没有确认过金额),2月中旬,包托非本人保管的钱款全部遭窃,当时并无报警,因为此比钱款本就是违反公司规定而压下的,事后便决定已平帐的方式,把账做平。
3.4月本人上交离职报告,月底公司却已交接不清,管理不当,纵容下属,造成公司损失的名义扣押本人劳动手册3个月有余,期间本人十分配合公司调查。至今公司仍未支付本人拖欠的工资及提成。
4.6月份本人上司离职,公司非但放其离职还一直逼迫本人去公司面谈,协助调查,并要本人付全责,赔偿全款(遗失金额2万,平帐金额5万元左右),本人拒绝赔偿,公司便威胁要走司法程序,让我吃官司,由于我年纪尚轻还要影响我今后的前途,并寄传票什么的到家中,现任单位等。
5.当初本人每月工资税前2700,业绩指标1万5,提成只有4个点(10000拿400),本人上级经理每月工资4000,不含奖金,不做业绩,却拿总提成的50%,即我们单位一共20个人,指标业绩为8万,达标后所得提成如为1万,则她个人所得5000,其余我们20个人分。
6.公司账目本就混乱不堪,坏账一大推,且买卖物品都无经营许可证,现公司所谓的证据就是当初我代人签收一笔金额(1万8)的收据,说我并无入账,私吞公司财务,实则这笔钱款分为2部分,一部分交予其他部门的人手中,一部分归我们部门,归我部门的这笔钱款则作为平帐钱款,已入账,只不过分批并不是入同一个人的账。
现在公司威胁说要走司法程序,要本人负刑事责任,偿还全额等,故想咨询相关律师,若被起诉,有无胜诉的几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ggic……(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1-08-31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