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好人没有 好报
好人没有 好报 律师,您好!我是一个退休职工,在2008退休,在那之前我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前夫已死),那时为了交退休金,几个妹妹借的钱给我,这个钱大多数都是我女儿还的,在去年的三月份我开了一个麻将馆,启动资金是我五妹借给我的,从原先的两台机麻到现在的八台机麻,几乎都是用麻将馆找的钱买的。现在和我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以下男人简称江)听别人挑拨,喊我走,但是他现在住的房子是房管所的,也是我去给他要的,就连房子的房屋抵押金都是我交的(有证据和证人)。就连江的兄弟房子和江的侄儿的带病回乡都是我去办的,我和这个男人并没有结婚,但我的父亲和江的母亲是结了婚的!我想请问,我和江这种关系是不是事实婚姻?如果是事实婚姻,那我们的财产应该怎样分?如果不是事实婚姻我们又该怎样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忘记时间(重庆-北碚)
提问时间:2011-08-30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