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女方以保姆名义欺骗86岁高龄老人
女方以保姆名义欺骗86岁高龄老人 二婚家庭中,双方同居19个月后,由于感情不和,男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未判决之前,女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且女方有自己的子女并有工作,在诉讼这段时间中一直居住在女儿家中),并且不同意离婚,还要男方赔偿1万5000元,而男方86岁高龄,女方只有56岁之前一直是做保姆的,每月只有政府给的养老金。之前男方的所有存款跟19个月的养老金都被女方洗劫一空,在这情况下女方的所有要求是否合理,并且法院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女方起初以保姆名义照顾老人,但是当晚就跟老人同居,切一月后给老人户口挂失,新领户口跟老人办理结婚手续,并且虚报年龄10岁,是否属于骗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3421……(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1-08-30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