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老公是婚前贷款买的房子,他当时交的是20的首付剩下的20万是贷款的
你好,你们过后共同还款是共同财产,经协商双方都同意可以写协议赠予你,具体协议内容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1、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那么未登记的一方原则上将取得上述各项之和的一半。
2、另一个办法,可以双方协商后委托律师代书一份婚后财产约定,将后来的出资情况也写进去,这个比较稳妥,双方自愿签订即生效
你好,此房产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婚后还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以要求一半的补偿,至于付一半首付的问题,建议你们双方到公证处签订婚后财产约定的协议,并进行公证,能加名时尽早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