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宅基地纠纷
宅基地纠纷 30多年前村队未调整宅基地时,我的老宅基地面积小,李某在我房后有三间房的空闲宅基地,也不能盖一处院子,于是我就同李某协商,又经村委同意(协商时没有任何书面材料和证据),向后延伸,占用了李某三间房老宅基地,没多久村委在宅基地调整时按人应摊面积就把李某的三间老宅基地连同我原来自己的宅基地划归我名下,(东西长18.60米,南北宽18.30米,共计340平米,东西南北四邻都有明确记载,镇土管所保留的宅基地登记审批表记载的清清楚楚,但没有加盖公章,我村所有村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都没有加盖公章,都没有宅基证。但我本人有与之记载一样的盖有村委会和乡土管所印章的收缴宅基费的单据,全体村民也都有这一单据。)并在村前按应摊面积给李某划了一处宅基地。2008年道路拓宽改造,房屋拆迁。拆迁过程中,我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将应拆迁的房屋及附属物及时全部拆迁,保证了道路的顺利施工。但是,正当我在剩余宅基地上挖地基建新房时,我村村民李某一家人打骂侮辱我,还跳入施工地槽中,殴打谩骂施工人员,用尽卑劣手段阻挠我施工。理由是我的宅基地上有他的老宅基。后来村委会介入,让我停工,我就停了工。村委会拿出的意见是让我答应李某的无理要求,村委会划归给我的宅基地已经在道路拓宽改造中占用一大部分,镇、村委会不但没有补偿给我新的宅基地,反而让我再出让部分宅基地给李某,理由是我和李某有争议?我坚决反对。后来,村委会又让我去了镇司法所,司法所也是这种态度。李某对我的每次施工百般阻挠,并扬言“不给我就叫你盖不成。”前几天我又要施工时李某的儿子趁我不被将我打伤,直到今天,我还是无自己的房屋可住,无家可归。我认为30多年前村队已经调整了宅基地,村队又给李某划了新的宅基地,现在李某又提出要老宅基地,况且老宅基地无任何书面证据,李某就是一味的要老宅基地,并装死赖活的干扰我施工并把我打伤,村队现在不管不问,任凭许某打闹。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请律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受迫害者(山东)
提问时间:2009-09-10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