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套房子既然落在你的名下,依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原则上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判决,对于房屋增值部分,法院也会考虑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