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我家(已和父母分家自己立户,有独立的房屋)里拆迁按人头分安置面积
我家(已和父母分家自己立户,有独立的房屋)里拆迁按人头分安置面积 我家(已和父母分家自己立户,有独立的房屋)里拆迁按人头分安置面积,分得安置房面积5个人头面积60个平方,父母共分得两个人头面积,因有两个儿子,所以每个儿子赠一个人头面积,即12个平方给我,另外12个平方给哥哥,完全是自己出资房子建六层后,父母认为其中一层房子是他的,房产户主为我的名字,那么父母是否有权利要这套房子?承担赡养义务时是否一定要给父母房子住?现在父母已在我家一层房子中住了七年,哥哥给生活费。但是出现了赡养义务不公平的情况,我家要求父母轮住,搬住哥哥家,我们来出生活费,但是父母不同意搬,认为房子是政府给他们的房子。问题1,房子到底是谁的?问题2,出现赡养义务不公平,父母又不配合的情况该怎么解决,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分安置房面积是否与赡养义务直接挂钩?我们并非不赡养父母,是父母太偏心,而且与妻子关系不好,我家有两个读书子女负担重,而哥哥家并没小孩。如果要上诉,是起诉谁?谢谢各位回复的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6-01-21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