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婆财产分配“协议”问题
你好:
这需要看这个协议是什么性质,如果是遗嘱性质,也就是承诺将来百年后产权等归舅舅所有,那么,对于这份遗嘱,现在可以重新立一份遗嘱,这样,之前的遗嘱就失效了,当然,如果之前的遗嘱进行了公证,之后订立遗嘱同样要公证。
如果协议不是遗嘱,是对房屋产权的一种态度,就是目前房屋没有房产证或者产证不是登记在舅舅名下,而确认房屋的产权为舅舅的事实,这就存在一定的难度了。建议提起诉讼对房屋产权进行确权。
基于你的表述暂只能做上述分析。欢迎电联进一步沟通。
1、可以变更,需要外婆同意。
2、重新再写一份遗嘱,找2个无关的见证人,外婆签字,然后公证即可。
只要还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则其有权撤销,并订立新的想法。
详细可来电咨询。
可以变更
建议您拿协议当面询问当地的律师。
可以重新写一份遗嘱,这样先前的遗嘱就自动作废。
由外婆重新立一份遗嘱,并进行公证。
作出新的遗嘱以替换原遗嘱,或者以事实行为处分该房产,可公证或请律师见证整个过程,可保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