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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同居行为认定

同居行为认定 女方近两年与第三者在同一公司,系上下级关系。中午,女方在办公室做好饭端到第三者办公室一起就餐,就餐后女方收拾完后,两人一起上床午睡(晚上女方有回家,不在外过夜。这应是所谓的一女两夫吧),请问,女方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同居吗?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赔精神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h088(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1-08-29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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