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请大家帮忙解决下问题
请大家帮忙解决下问题 我姐夫在今年5月2日早上七点左右驾驶一辆装载货物的集装箱货运车(货车判定为超载)在路上正常行驶,行驶的过程中发现货车刹车片有失灵现象,此时前方十字路口红绿灯为红灯,在通过后视镜没有发现后面有车行驶,遂将货车由第三车道向右侧转弯,并踩刹车减速,并闪灯转向,转向过程中发现有辆摩托车在第四车道直向行驶(之前没有看到),此时摩托车两车均紧急刹车,但躲避不及,摩托车还是在货车右侧中后部刮碰了一下,摩托车主随摩托车侧翻在地受伤,而摩托车上的女乘客(系摩托车车主老婆)却被甩在了车轮下被轧身亡。我姐夫紧急刹车,车向前行驶了近10M才能停住(刹车片问题所致)。我姐夫赶紧下车并报案报警报120处理,伤者经住院20多天已出院。此次事故摩托车有超速行驶嫌疑,且前方路口是红灯,车辆均应该减速行驶,但交警所下责任认定书判我姐夫全责。我方车辆一直被扣押。并且人一直被羁押至现在,法庭根据当前法律适用以及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认定了民事赔偿金额。车辆以及挂车均已经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我在处理保险事项的时候发现了如下问题:1.两险登记的货车发动机号码以及车架号与交管所下发的车辆所有证上登记的号码个别字母或数字有出入,应是保险公司输入错误。2.整车是我姐夫刚买的别人的二手车,保险是我姐夫自己在平安保险投的保,过户手续已经办好,但是办理保险的车牌号码是原来的外地号码,过户后换了新车牌。按照保险公司说法是有信息变更应该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批单。后来这些在事故前没有办理的修正或变更批单,我在事故后全部办理好了。但是在处理赔偿事项的时候,保险公司以保险标的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拒绝赔偿,好像连交强险也不予赔付了.即使拿出事故后的修正批单,保险公司以保险协议有明确规定,而否定批单在此次案件的法律效用。
现在我有如下问题请教:
1.责任判定为全责,交警是依据什么判定?死伤者在这次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因为听人说交警的责任判定出来了,照目前的案例还没有能够更改的,虽然有对责任判定结果的上诉权,但是我们还是放弃了,毕竟出了事故,死了人,于社会道德这也是安抚死伤者)。
2.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理由是什么?(单证不符,保险公司也应有责任,保险登记的信息都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车辆所有证,那么清晰的号码,保险公司居然登记错误,我都怀疑保险公司是否故意为之?各位专家以前有没有碰到过此类案例),既然保险条款有允许对信息进行更正,那为何又不能作为法律依据,这是否为霸王条款???
现在我姐夫都关了4个多月了,案子还没有判下来,人家杭州飙车案都结案了,重庆多起交通事故都一起审理了,醉酒驾车案,人家都从死罪改判无期了!新的交通法保险法都出来了,这案件啥时候能结束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aftin……(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9-09 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