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和女友分手后,对于首饰以及彩礼的问题的经济纠纷!
和女友分手后,对于首饰以及彩礼的问题的经济纠纷! 我和女友恋爱6个月,在认识3个月后订婚,在订婚时我家给女友买了首饰(金项链、金手链、铂金钻石项链、铂金钻戒)共计价值¥22000.00,订婚时我家以及我家的亲友共计给了女友彩礼¥5000.00余元。但是我最近发现女友和一个男人有着超乎平凡的联系,仅2011年8月1日至8月15日的15天时间里我女友给他发了122条短信,他们双方共计通话有100多次,而且很多是夜里2、3点的通话和短信记录,被我发现之后,女友没有给我任何关于此事的解释,而且她的态度很偏激,从不回答我关于此事对她的问讯。无奈之下我提出分手,但是女友家庭拒不愿意归还当初买给她的首饰以及双方订婚时的彩礼、以及我们之间恋爱6个月我给她买的所有东西(包括衣物、手机等),我想咨询如果通过法律手段向女友家庭索要这些首饰以及彩礼等,我应该怎么做?我能拿的回来这些东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繁阳人家(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1-08-28 2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