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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交往。半年后,双方自愿结婚。在婚前,女方如实向男方说明了本人的身体实际情况。在婚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交往。半年后,双方自愿结婚。在婚前,女方如实向男方说明了本人的身体实际情况。在婚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认识交往。半年后,双方自愿结婚。在婚前,女方如实向男方说明了本人的身体实际情况。在婚后,女方父母多方求医下,现已在治疗恢复之中,在治疗期间,男方父母不管不问,且所有治疗费用全由女方父母支出。而现在女方在治疗期间,男方提出离婚。男方提出的理由是女方的身体情况会影响生育乃至影响下一代。而女方的主治医生解释过身体状况对生育方面没有任何影响。女方曾试着和解,被男方一口回绝,态度很坚定,而且男方父母逼迫男女双方分居而过,而且在男方父母的强烈要挟以断绝父子关系的逼迫之下,百善孝为先的儿子在这样的万般逼迫之下选择了他的父母,他们这样视婚姻如儿戏的情况下,男方现已提出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应该怎样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和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一aa(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16-01-20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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