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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你让我何去何从

婚姻~你让我何去何从 结婚后在我怀孕五个月时,因工作关系我和他两地生活,慢慢发现我们的性格差距越来越大,无法沟通交流,我们差不多已经分居一年。孩子刚两周,我们的房子是借款和贷款买的(房产证两个人名字),贷款7万,借款除了我知道得两万之外,剩下的我不知道借了多少钱(是他家里借得,他告诉我说是8万多。他的母亲告诉我说是6万多,而且已经还了3万)。我要求离婚,他不同意。
我的问题是:
1. 我们分居快一年了是不是可以判定为自动解除婚约,这需要提供什么证明。(他回家时我们还一个锅吃饭,还在一个家住,但是分房)
2. 如果不能判定解除婚约,我起诉需要多久能离婚。
3. 如果离婚他所借款作为共同债务需要提供证明,如果现在他随便找人写的借条有效吗?怎么证明借条的有效性?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风中百合(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09-09-09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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