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房屋买卖中的公共面积的强占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中的公共面积的强占问题 老王买了同村老高的两孔窑洞,双方在写契约时,老高口头提到:除土地局小红本上提到的实用面积外,墙外我占用公共面积修起的八尺多小窑洞你们一起占用吧。事后,双方契约生成,不料同村村民小杜邻居出于眼红嫉妒,小杜扬言要占用这八尺公共面积,并且已经在这八尺的窑洞顶上放了两根钢管,小杜说:这是公共面积,我要占。当然,在村里人眼中,“小杜一直是村民心目中的无赖.流氓。现在老王想讨个说法,把老高想当初承诺的那八尺他修建的面积争取回“应有的优先使用权”,这个理由成立吗?老王这样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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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gRM9508()
提问时间:2011-08-28 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