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我们该如何应诉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我们该如何应诉 我父亲王伟扬,系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礁潭中心村外湾人,现年67岁。我母亲陆亚娟,现年65岁。大约于1992年,因我父亲生活腐化、乱搞男女关系,虽在外经营生意但不顾及家里生活,与我母亲感情破裂而致离婚,离婚时我父亲可以说是净身出门,放弃家里一切财产,其在外面经营的生意收益、债务也无法计算,全归其个人所有。当时办理离婚手续时,由外湾村的村长王永全开具证明然后在当时的台门镇政府计生办办理的,计生办的办事人员是邬建平。
我已于90年结婚成家,我弟弟也于92年结婚成家。
几年后,也就是1993年后,我父亲最终生意亏本,已身无分文,偶而还来家里住一段时间,期间他为了想重做生意,向同村的村民王伟宁借了一些钱,具体多少我和我弟弟、母亲都不清楚,也无权过问。
(据说那时王伟宁借给我父亲钱时,是跟我父亲一起参与做生意的,一半算是王伟宁自己的投资款,另一半算借给我父亲的。不过这一条由于王伟宁现在已不在人世,死无对证,是说不清了。后来我父亲居然将本来应该属于王伟宁自己的一半投资款也算作我父亲借他的款了。)后来我父亲的生意又再次亏本,一无所有,这样向王伟宁借的钱也无力归还了,后来王伟宁患了不治之症,我父亲因无钱可还,只得一次次的给王伟宁的女儿王静芬转打条子,转一次将上期的利息也一并算入借款,利滚利,这样不知转了几次,借款额也不知增加到了多少。
期间因为我们一家人已不将他当回事,无法也无权去过问他的事情。
当时王静芬也曾经想要起诉我们,不知为何,后来终久没有起诉成。
后来我父亲也几次从亲戚处借了些钱去还给王静芬,还了多少,有没有办过手续,我们都不知道。
此后我父亲一直流浪在外,不思回家,当时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他的身体已很差,曾经几次去劝他回家,可他就是不肯回家。原因可能就是因为欠了同村村民的钱还不出,无脸回家。
到了2007年,我父亲已神志不清,患上了老年痴呆症,生活已无法自理,没办法我们只能将他领回家,回家后因神志不清,经常与我母亲打架、吵架,没办法只能将他送到当地的敬老院去。
可是在敬老院呆了几年后,病症越来越严重,已经完全神志不清,敬老院也不想收留了,所以只能又将他领回家,叫由母亲照顾。
期间王静芬曾多次来向我母亲讨还债务,我母亲没有钱替我父亲还债。
今年5月份,因为我父亲生活已无法自理,全由我母亲照顾着,想想也活不了几年了,考虑到以后去世后应该有个人生终点,在亲戚们的劝说下,我母亲同意跟我父亲去办复婚手续。在办理复婚手续过程中,居然碰到这样一件事:无论在镇政府计生办还是区民政办,都找不到当时我父亲与母亲离婚档案,去派出所也没能找到,后来在外湾村书记张亚文和现外湾村的文书王静芬的帮忙下,终于办妥了复婚手续。不过这个手续是变相办的,是因为找不到离婚档案,就由王静芬开具了本来就是夫妻关系的证明后再办了个补充结婚证。
现在王静芬借着我父亲和母亲已是夫妻关系,就向法院提起了追索债务的诉讼,一并将我母亲也列入了被告。
请问律师:这件案子,我们应该如何应诉?敬请指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nb(浙江-舟山)
提问时间:2011-08-28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