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芙蓉区登记结婚,女方是长沙户口,男方是长沙县户口,女方要求起诉离婚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办理的
到长沙县法院起诉离婚
你好,离婚案件一般是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如果男方离婚长沙县在其他地方居住满一年,则管辖法院为他经常居住地法院,比如你们共同居住在芙蓉区超过一年,你可以去芙蓉区法院起诉离婚。
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均由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