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请问一下 女方已结婚 男方未婚 两个认识时候男方知道女方已婚说不在乎 两个人相处一个月 男的给
你好,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您好,一般不够成犯罪,建议您双方积极协商,如果是交往过程中的赠予,可以不用返还。详情可来电咨询。
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就不构成犯罪。
民事纠纷。没有以夫妻名誉同居,不违法。
不构成犯罪
一般不够成
您好,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
建议协商解决吧
你好,是民事纠纷
从你阐述中。判断不构成犯罪。只是维权过度 你也只需要退回一倍就可以了 而无需两倍
您好,一般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协商处理。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