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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跪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忙:妈妈发生了工伤用工单位打发了事

跪求法律专业人士帮忙:妈妈发生了工伤用工单位打发了事 我妈妈半年前在一家餐厅打工时摔倒在地导致右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当时摔倒的时候去医院是个值班医生和一个透视科的两个医生看的,打了石膏回去了,医生告诉50天后去拆石膏,50天后我妈去拆石膏,医院的医生说慢慢就会好的,然后因为用工单位就在附近妈妈当天就去找用工单位拿工资,用工单位只给了妈妈1000元作为补偿,并让我妈签了责任合同,大致内容是一次结清了以后再有什么事情跟他们无关,我妈没什么文化不懂法律就签了。
回家以后过了几天妈妈感觉不对劲,整个手都僵硬了,听别人说另外一个医院看骨科好就去了另外一个医院,那个医院说第一个医院治疗方法不对,用了另外一种方法给我妈诊治并交待回去进行功能性锻炼,后来我妈去找了第一家医院医院不承认他们的治疗方法不对反而说是我妈锻炼的不好所以没恢复。现在的问题是半年多了也没恢复好,右手等于是失去了劳动能力,不能抓东西更不能干活,完全靠左手动了。用工单位赔付的那1000块钱根本不够付医疗费,家里情况不好,我妈不想多花钱就没再治了。
我们是小城市,当初用工单位也没跟妈妈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任何能证明在那工作过的凭据,而且我看了工商保险条例,如果我们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什么的,劳动关系证明怎么提供呢?用工单位肯定不会提供。还有医疗诊断证明是什么,医院的医生怕承担责任会给开吗?(这里面有关键一点是,那两个当时打石膏的医生是擅自收费,医院肯定不知道也没有记录)
跪求:像这种情况,我们要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看着我妈那样我很难受,请问专家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呢?!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p2516(山西)
提问时间:2009-09-08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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