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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

挪用资金 我弟弟6年前在一私人老板手下打工,被老板安排到旗下的一小店收货款,双方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委托书,由于弟弟和该店的会计在货款交接时没有任何签字手续,半年后查账,少了资金3万多,我弟弟情急之下走了,对方报案,现在我弟弟如果自首会判几年?积极配合还是凭证据说话,该如何办?对方没证据证明货款是谁挪用,弟弟能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最坏的结果是判几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LN9026()
提问时间:2011-08-2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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