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1997年与他人打架.原告构成轻伤.本人判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只发生活费影响一次工资调
1997年与他人打架.原告构成轻伤.本人判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只发生活费影响一次工资调 1997年与他人打架.原告构成轻伤.本人判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只发生活费影响一次工资调.等处分-原告不服2013年教育局又吊销了本人的教师资格证.降职级套工资\原告现在还告教育局处理未到位\不能让我再当老师了\请问我还能当老师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6-01-18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