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理赔
工伤理赔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打冲床时不慎将食指压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局赔付了乐清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个月工资(1380*6=8280元)加上医院治疗费及鉴定费共计10780元,
现在的问题是:这10780有多少是要赔给员工的?
如果跟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那么除了社保局理赔的费用给他以外,另外要赔偿么?分别是赔偿什么费用?
如果不解除劳动合同又怎么理赔?
备注:在治疗期所有的医药费都是公司垫付,并且工作期间的误工费也已经付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ly……(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1-08-27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