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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厂外纠纷厂内是否有权处理

厂外纠纷厂内是否有权处理 工人下班后,因喝酒生病到医院就诊后被医院打伤;医院捏造事实,本人不再追究后被本厂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记过处分,工厂下达处分文件,本人为息事宁人而接受教训。接受本厂处罚。事情结束五个月后,厂里在本人为同意情况下,贴出通告扣除本人全年工资,每月只发汉中市最低生活费,并留厂察看一年。在事后的五个月中,我并没有违反厂内任何劳动纪律和规章条列。本人无法接受,请问该厂此做法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冤枉的工人(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1-08-26 22:1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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