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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不能休产前病假并且要求写上班承诺书,是否合理

不能休产前病假并且要求写上班承诺书,是否合理 我预产期是11月8日,但胎儿出现问题,本打算从9月1日到10月31日请两个月病假,再请产假,但单位说要请只能请产假,因此我12月31日就必须回单位上班,并且单位要求我写按期回来上班的承诺书,否则不批产假,请问我们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兜兜妈(四川-资阳)
提问时间:2011-08-27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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