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的孩子读幼儿园在学校把手臂摔断了,我想问下这个事
您好,协商不成,起诉索赔。
你好。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伤害,推定学校有过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起诉索赔。
你好。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推定学校有过错。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你可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可要求学校支付孩子的医药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3、如学校不予支付的,可起诉学校。
您好,《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