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本人为大一学生,已成年,因夜晚玩耍电脑被学生会干部查到,按规定(校规上并未明文规定要如何处理),理应
本人为大一学生,已成年,因夜晚玩耍电脑被学生会干部查到,按规定(校规上并未明文规定要如何处理),理应 本人为大一学生,已成年,因夜晚玩耍电脑被学生会干部查到,按规定(校规上并未明文规定要如何处理),理应是记名扣分,可学生会干部一群人要求我拆下电脑锁并对电脑进行没收处理,我私下和他们交谈,他们说要写检讨并三天后晚上过去拿电脑,检讨字数让我看着办,于是我写了1000字左右的检讨,按时间去讨回电脑,他们却说检讨字数太少,让我再多写,我当时心里很愤怒,要扣分就扣分,凭什么要没收而且要拿检讨要回,不是你们说检讨字数随意么。我就想问 现在离放假还有5天,而且要考试,我没有时间去写检讨,能通过法律手段讨回我的电脑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53047365(山东-东营)
提问时间:2016-01-18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