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 我于1964年5月30日出生,1984年9月参加工作,一直在国企前方从事高温锻工工作27年。2011年4月19日晚时前后,不幸发生工伤,造成右手手掌以上2寸处截肢,经鉴定为工伤5级,现装了5到6万元左右的肌电手。我所从事的工种属于特殊工种,法定正常退休为55岁。问,像我这样离法定正常退休还有8年, 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大概可赔偿到多少钱。听别人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工伤退休工资要比法定正常退休工资低很多,是否有这样的事。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怎样做才能最好地保护自己的根本利益,是解除劳动关系好,还是保留劳动关系好,敬请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徐少炜()
提问时间:2011-08-26 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