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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如何维护我自身的权益 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个。关于新婚姻法的!
我是06年买房的,当时在领结婚证前半个月买的。首付各出一半。合同只有男方的名字。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新婚姻法一出来,这就变成了男方的个人财产。我想问的就是如果我现在办证,是不是房产证上就只能写男方的名字?不能再办理共有人权证了?如果我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我是不是得等办证了以后再跟老公去公证处公证房屋而二人所共有?这有效果么?怎么措辞才能说明房产不是他赠给我的,而是本来就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当时他妈耍心眼,我又是个脑残,只写了他的名字》?如果我公证后不再去给房产证加名,万一婚姻破裂,那么这个房子是否还是一人一半?目前加名似乎还要交契税,又是一笔钱,所以公证后不加名是否有一样的效果?。
我不是个贪财的女人,但是是我自己的权益我一定要维护,我这么多年收入都比老公高。但是这个婚姻法出来后,真是让我无语。经历了婚姻的种种,爱情的幻想已经消失殆尽,能做到的就是我不能让父母为我付出的一切就这么没有了,我自己这么多年的付出就因为这婚姻法的出台而被忽略了。我该怎么做,才能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iolia……(湖北)
提问时间:2011-08-26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