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起离婚需要赔偿男方么?
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只是提出离婚是不用赔偿男方的。但是如果你有婚姻法离婚的过错是要赔偿男方的,建议你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有疑问或需委托律师处理,可来电咨询。
不需要的
你好!不需要,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欢迎来电咨询,
一般不需要赔偿。
您好,不需要赔偿,婚后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