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给法官和公安局的一封举报信。这样写可以吗,请问大律师们谢谢
给法官和公安局的一封举报信。这样写可以吗,请问大律师们谢谢 给晋江市法院和晋江市公安局的一封检举信, 事情的起源是2010年4月24号左右,在福建省开启的一次严打飞车抢夺的行动中,在晋江市新坊脚村一个出租屋里抓获一批飞车嫌疑人文正权.文正兵.付三等人现已判决,本来这个事情就这样完了的,但是在这伙人被抓后几天,外面的人不知道是他们什么人叫一个《海鹤》的是开老虎机的想找关系把这伙人从里面取出来,找的那个人绰号叫《老四》的人帮忙,《另外这个老四就是专门帮别人取人的,你们可以去调查,这伙人不知道在晋江看守所是几进宫的了,据我所知最少2009年到2010年最少三次,有据可查。》。
事情的起因马上入正题,那个海鹤就自己联系了那个老四希望叫老四在一个月之内把犯罪嫌疑人三位取出来,费用是十万元整,可他们自己也都不相信对方,一方怕人没有取出来就把钱拿去了,另一方也不相信把人取出来得不到钱,他们就同时说找一个人担保,但是担保的那个没有收他们的一点利益,就把钱放在晋江市新坊脚振兴针织厂对面的那个聚贤庄饭店叫何常勇的担保,叫聚贤庄饭店的老板写了一张收条,《收条的大楷意思这样的,今收到海鹤放在聚贤庄饭店老板何勇现金十万元整拿来去上面犯罪嫌疑人三位的钱,如果一个月老四把人取出来钱给老四,一个月老四没有取出来就一分不留退还,如果聚贤庄老板把钱挪用就以酒楼抵押,收款人何勇》,但是这个事情还没有完的,在这一个月将近要到了的时候,我这个朋友也是聚贤庄老板他有一个小小的爱好就是买那个体育彩票,在这一个月期间他把别人的钱挪用了几万买彩票,眼看期限马上就要到了,还差几万怎么办,马上就想着回家筹钱给别人,在2010年5月26日就走了。走之前跟那个当事人海鹤打了电话的,说三个月之内如果把钱凑到马上就给他,如果没有凑到就叫他把饭店卖了,我朋友好像在三个月没有把钱凑到,但是海鹤他们还没有到三个月时间就把我朋友饭店卖了,这个卖了不说还去晋江市公安局诬告我朋友诈骗,现在我朋友在网上已经是涉嫌诈骗嫌疑人了,我请问法官和晋江市公安办事的警官这个怎么就叫诈骗了啊。我也是从我朋友老家看见那个传单的啊,他的老爸问我是什么事情我才写的这封举报信的,我只想为我朋友伸冤,好像那个警官叫曾警官的电话是13600749650的我希望你们查清楚一下,做一个人民的好法官和人民的好警官。我衷心的祝愿福建晋江到处充满祥和到处充满人性,这个案子就靠晋江市的法官们和晋江市的警官们。另外《我朋友没有办法不走啊,他们是外面的黑社会我朋友惹不起啊,这些人和我朋友认识只不过是在他饭店吃吃饭什么的,绝对没有不法勾当,他们为什么要我朋友担保就想着我朋友的店最少价值20万左右,不然谁会相信一个不是很熟的人啊亲爱的法官和亲爱的警官你们想一想啊。希望恳请你们还晋江一个平安晋江,健康的晋江,还外地人的一个清白啊。我在晋江差不多15年吧,从没有干过一件有损晋江的事情,你们可以去调查一下》。
期待中的外地人
2011年8月26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何勇(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1-08-2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