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未按判决书执行,过5年复婚
离婚时未按判决书执行,过5年复婚 第一次离婚时房产判给女方,女方给男方付房价一半补偿,女方每给,5年后复婚了,房子增值了,又要离了,男方说第一次离婚女方没履行义务,随着复婚房子又变成共同财产了,所以要求按现在的房价要一半,合理吗,女方认为:女方没执行判决后男方没在两年之内上诉,所以房价上涨与下降和他无关,对男方只是债务,最多按银行利息算(第一次离婚是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zB9808()
提问时间:2011-08-26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