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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帮助!

谢谢您的帮助!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电力管理条例的事情。我家的三厢计费电能表自然损坏了(只有两厢正常运作),供电企业却没有及时发现并予以更换,致使我家缺交了八个月的电费。现在,供电企业要求我们全数缴纳缺交的那部分,请问这是否合法?没能及时发现电能表异常,供电方是不是也应负起一定的责任?这是不是有相关的条例援引?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imai……(湖南-常德)
提问时间:2011-08-2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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